近日
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持续整治不佩戴安全头盔
并集中曝光
一起来看看
今天又有谁“出镜”了
姓名 :朱*顺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 :朱*华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 :刘*慧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 :痛*生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 :肖*晶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
姓名 :朱*祖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 :刘*园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
姓名 :朱*云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 :刘*洲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 :刘*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金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 :周*华
违法时间 :10月10日
违法地点 :严田街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广大骑乘人员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
后方载人不得超过12周岁
驾驶摩托车需年满18周岁
并依法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