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School of Physic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扬州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扬州大学学生资助体系由国家、江苏省、扬州大学三部分组成。其中,国家方面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江苏省方面分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扬州大学方面分为校长特别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立德树人奖学金、亚翔奖学金、鸿宇奖学金、中集助学金、薪火工程项目、杨杰励学金、市慈善总会助学金、鸿宇助学金、绿色通道、困难补助、勤工助学。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入学后即可申请,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学生于每年9月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对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
对全日制在读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确定本科生最高补助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
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将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申请者需要在就业之日起十八个月内进行资格申请,否则将自动失去资格)
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优秀,取得显著成果,能在学生中起榜样示范作用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每年评选15名,奖励标准为18000元/生(含国家奖学金8000元)。
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占比5%;二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占比20%。
奖励在立德修身、立德尚善、刻苦学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重点向师范生倾斜,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名额为20名。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来自电气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名额为10名。
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名额为30名,此奖学金与学校奖学金、其他社会奖学金不兼得。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适当匹配中集企业相应实习岗位的专业。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全额学费和住宿费,资助其他困难等级学生全额学费,每学年每位受助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一助4年,名额为70名左右。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农村籍本科新生,对四年制本科生提供四年资助,五年制本科生提供五年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助学金分春秋学期发放,且与其他社会助学金不兼得。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来自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农学院等15个学院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名额为84名。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为每年1000元/人、2000元人、3000元/人三档,具体资助金额依据学生家庭突发具体困难情况而定。
资助少数民族学生,包括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及老生中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名额为50名左右。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费,可在开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后,学校按程序评议确定补助金额,通常一次性发放。
学校每年发布约750个左右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聘用。
二级学院接受社会捐赠的奖、助学金项目,如:卓越人才奖学金、茅台助学金等。如我院设立了校友爱心基金(远征)专项助学金、扬杰励学金(物理专项)、爱涛励学金。
名称 | 学院 | 金额 (元/人) | 人数 (比例) |
校友爱心基金(远征) 专项助学金 | 物理科学与 技术学院 | 1000 | 1 |
物理科学与 技术学院 | |||
物理科学与 技术学院 |
资料来源于扬州大学资助中心
编辑 | 林孖武
审核 | 张月明 杨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