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客逃票破坏旅游环境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整治旅游乱象,维持稳定秩序,营造南岳衡山景区良好旅游环境,现就两起带客逃票破坏旅游环境典型案件处置的情况予以通报:
一、周某军驾车在尾箱藏客逃票案件。周某军,男,外来驻岳人口,身份证号码3704051989XXXXXXXX。周某军于2024年3月7日驾驶车辆,尾箱搭载4名未购票游客准备逃票进入景区,被门票稽核人员发现。周某军强行逃跑且态度非常嚣张,驾车拖拽门票稽核人员20余米后被拦停,后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周某军被行政拘留10日。
二、彭某清驾车在尾箱藏客逃票案件。彭某清,女,南岳人,身份证号码4304051981XXXXXXXX。彭某清于2024年1月15日、4月6日驾驶非营运车辆,以尾箱搭载未购票游客方式准备逃票进入景区,两次均被门票稽核人员发现,后由交通执法部门将车辆扣走调查。彭某清两次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喊客”、“带客”逃票和非法营运等现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岳区景区门票管理中心将联合乡、镇、街道以及南岳公安分局、南岳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湖南南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从严查处破坏旅游环境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赢、打好旅游环境整治之战。
南岳衡山景区是全体南岳人民共同的家园,良好的旅游环境需要你我共同维护!
南岳区景区门票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日
编辑丨梁丽君
责编丨雷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