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普陀多人被查

政务   2024-12-26 16:40   浙江  


今年4月普陀区电动自行车

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以来

交警部门已累计查处非法改装案件685

其中12月份查处62

本月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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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12月1日07时47分,在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区海洲路中昌街路口,张某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改装电瓶)被交警部门查获,处罚款50元。




案例二

2024年12月2日19时39分,在舟山市普陀区蒲东路水岸丽都南门外路段处,崔某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况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车头加装射灯)被交警部门查获,处罚款50元。

 



案例三

2024年12月10日8时11分,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天大道新塘村路口处,张某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况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车头加装射灯)被交警部门查获,处罚款50元。




案例四

2024月12月23日,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海西路中沙头路口,刘某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况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加装超宽储物箱)被交警部门查获,处罚款50元。



普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节选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如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END-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普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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