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原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起租赁公司报案,称租赁车辆被承租人转卖或抵押借款的警情。犯罪嫌疑人通常签订短期或长期租赁合同,缴纳少量保证金后骗取车辆,然后通过制作虚假行驶证、登记证书等车辆手续,将租赁车辆转卖或抵押借款给汽车租赁企业,并造成企业损失。
原州公安温馨提醒广大汽车租赁企业主:在租赁车辆时,严格把控审核机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个人或企业收购、抵押二手车辆时,通过相关机构验明车辆相关证件的真实性,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