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省河长办、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福建省河湖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闽河办〔2025〕3号),确认宁德霞浦溪西水库等71处为第二批福建省河湖文化遗产,旨在推动河湖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创造性发展,深入挖掘遗产的历史与现代价值,厚植建设八闽幸福河湖的文化底蕴和内涵。
各地河长办、水利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讲好河湖遗产故事,大力弘扬优秀河湖文化,加快推动河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融合发展。
河湖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水文化瑰宝,各地要提高对河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所在县(市、区)河长办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管理单位和保护范围,建立管理台账,落实保护责任,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省河长办已将河湖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工作列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内容。
发挥河湖文化遗产特色优势,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河湖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幸福河湖建设、水利风景区建设、乡村振兴、文旅发展、文物保护等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或发动社会力量对年久失修的河湖文化遗产进行及时修缮维护,坚持串珠成链、凸显亮点、打造精品,创新探索“河湖遗产+工程”“河湖遗产+文旅”“河湖遗产+产业”“河湖遗产+科研”等发展模式,不断激发河湖文化遗产在延续水脉文脉、传承历史价值、优化生活品质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努力实现河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立体化开展、整体性跃升。
省河长办将组织媒体记者和作家对第二批河湖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挖掘并结集出版,各地要以此次遗产确认公布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河湖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增强社会公众河湖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探索开展研学、设计河湖文化遗产精品旅游线路等,不断扩大河湖文化遗产的影响力,让河湖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亮”起来、“火”起来,在新时代治水兴水新画卷中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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