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解读

文摘   2024-12-26 17:49   云南  

近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云南省首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也是我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实践成果。为便于各方面学习理解《规划》相关内容,做好实施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积极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审批工作。2024年1月19日,《规划》获国务院正式批复,标志着我省正式进入“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阶段,迈向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新征程。


“然然家族”和“短鼻家族”象群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大渡岗乡活动时,一辆复兴号列车从山脚下的中老铁路上驶过。新华社记者胡超/摄




《规划》是云南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主要包括8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落实耕地和生态保护等空间底线。《规划》提出,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85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70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32万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


坚持系统谋划,构建“美丽云南”国土空间新格局。聚焦“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形成“3+5”主体功能区布局,38个县(市、区)确定为重点农产品主产区,46个县(市、区)确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45个县(市、区)确定为城市化地区,同时可在乡镇级叠加重点小城镇等5个其他功能区。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五区四带”“三屏两带六廊多点”“一圈一群两翼一带”的“美丽云南”国土空间新格局。


坚持保护耕地,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空间。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施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系统保护,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压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树立大食物观,发展多样性农业,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推进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强化村庄规划引领,提升乡村景观风貌,统筹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打造美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坚持生态优先,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加强以亚洲象、香格里拉等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重要生态系统空间保护,协同推进高黎贡山等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守护“世界物种基因库”。系统实施青藏高原东南缘等重要生态系统区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流域源头、上中下游、干支流、岸线、周边陆域等一体化系统保护修复。


坚持集约集聚,构建品质宜居城镇空间。发挥滇中城市群核心带动作用,完善昆明都市圈核心功能,推进昆明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曲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滇中城市群和滇东北、滇西地区协调发展,培育发展沿边城镇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完善城乡生活圈。提高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开发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健全存量土地利用政策机制。


坚持彰显特色,构建“七彩云南”魅力空间。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三江并流、丽江古城、红河哈尼梯田等世界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优化形成“六区两带”特色魅力空间布局,彰显云南大山大水自然之美与独特民族文化之美。


坚持开放协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建设,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深入推进中老、中缅、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协同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西南地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支持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保障边境地区建设空间,维护边疆稳定。


坚持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大型水电站和风光电基地等绿色电力开发,完善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空间,保障国家能源资源总体安全。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增强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国防军事设施、边境安全设施等建设空间需求。




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李吒/摄




《规划》立足云南省情特征,注重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构建“美丽云南”国土空间新格局。主要有6个特色亮点。


强化坝区保护利用。我省属山地高原地形,山地面积占全省面积的94%,坝区面积仅占全省面积的6%,坝区资源尤为珍贵。《规划》将90.4%的坝区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突出坝区耕地保护支撑全省粮食安全的主导作用。同时,引导城镇、产业等向坝区边缘和宜建山地发展,构建云南特色山坝田城村形态。


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云南享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生物基因宝库”“世界花园”等美誉,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规划》划定的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可有力保护红嘴鸥和黑颈鹤迁飞通道,亚洲象、滇金丝猴、绿孔雀等重要物种栖息地及迁徙通道,以及澜沧江、珠江等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


提升双向开放能力和守边固边能力。我省边境线长、毗邻周边国家多,《规划》进一步推进中越、中老、中缅通道和京昆、沪昆、广昆通道等出境出省重要通道建设,重点保障以滇中城市群、沿边城镇带、边境口岸城镇等为载体的对内对外开发开放平台建设,突出昆明+磨憨的“岸腹联动”模式,全力打造西南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同时,支持中小城镇和边境村寨抵边布局,强化守边固边。


优化耕地和林地空间布局。《规划》提出划定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的相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林草局,在全国率先开展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工作,全省共划定耕地后备资源空间1071.18万亩、林地后备资源空间634.59万亩,为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塑造新的空间资源和空间资产奠定坚实基础。


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为稳定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工业用地“基本盘”,《规划》重点保障产业园区用地需求,河口、瑞丽、磨憨3个沿边产业园和昆明综合保税区等开发区100%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保障。同时,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划定工业用地红线,着力保障产业用地和优化空间布局,引导产业用地向开发区集聚。


突出“双重”空间保障。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昆明都市圈、曲靖省域副中心城市、沿边口岸城镇等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空间需求,“十四五”期间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得到“应保尽保”,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各项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全省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来源:《云岭之窗》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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