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明显提升”的原则,以“零容忍、全覆盖”的态度,全警动员深入开展车辆“无序停放”集中整治行动。
11月11日,大队违停组在辖区耕读路与影院巷,对沿街违停车辆进行清理。15时许,民警看到一辆黑色轿车横跨路牙违停,上前通过手持终端从不同角度拍摄3张照片。正当民警准备将信息录入系统时,一名男子匆匆跑来,称刚在旁边买东西,马上将车开走。“这条路上有明显的提示牌,全段禁止停车。”“交警同志,我这就开走,以后一定注意。”看到对方认错态度诚恳,民警并未作出处罚,提醒该男子附近有一处停车场可停放车辆。
11月12日,大队违停组在辖区影院街与鼓楼路,对沿街违停车辆进行清理。10时许,民警看到一辆轿车未在停车位停放,而是违规停在路边,遂上前通过手持终端从不同角度拍摄3张照片进行取证。由于拨打电话始终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民警遂将违规信息录入系统,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车主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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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