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杨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清廉底线失守,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杨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编辑/聂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