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仁寿县委批准,仁寿县纪委监委对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华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华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他人赠送财物,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权力观异化,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肖华平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仁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华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仁寿县纪委监委
编辑/聂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