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充通知》(藏商发〔2024〕369号)和《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藏商发〔2024〕410号)精神,结合那曲实际,就利用超长期国债资金加力支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优化调整,现将优化调整活动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指导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主办单位:那曲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那曲市商务局
执行单位:嘉联支付
一、活动主题
那曲市2024年以旧换新系列活动
二、活动调整内容
(一)八大类以内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新增内容自本活动优化调整补充通知发布起,八大类家电以旧换新可直接购新,无需回收旧物。
八大类以内产品:包含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平板电脑)、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
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进行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全国范围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特别强调:本此变动未涉及内容以“那曲融媒”微信公众号2024年10月2日发布的“那曲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为准。
(二)二手车置换购新补贴活动优化调整
个人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二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在此前确定的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即:以裸车价为基准价,
5 万元(不含)以下补贴 4000 元;
5 万元(含)以上 10 万元(不含)以下补贴 6000 元;
10 万 元(含)以上 15 万元(不含)以下补贴 9000 元;
15 万元(含) 以上 20 万元(不含)以下补贴 13000 元;
20 万元(含)以 上补贴 17000 元;
个人消费者为农牧民群众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 2000 元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 1000 元补贴。
注:活动所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同一购车人在同一活动中仅可享受一次优惠、同一辆二手车和新车,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活动期间,鼓励各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特别强调:本次变动未涉及内容以“那曲融媒”微信公众号2024年8月20日发布的“那曲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汽车消费补贴专场活动”为准。
(三)家装厨卫活动新增内容
在我市参加活动的企业处购买如下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新增:家用纺织品(床上用品、地毯、挂毯、窗帘等),家用制氧设备(家用制氧机、氧气罐等),即:
十二类家居产品:床架、床垫、沙发、衣柜、书柜、橱柜、电视柜、餐桌、椅子、茶几、家用纺织品(床上用品、地毯、挂毯、窗帘等)、家用制氧设备(制氧机、氧气罐);
二十三类厨卫产品: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投影仪、智能门锁、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晾衣架、智能淋浴、浴霸、集成水槽、挂烫机(含电熨斗)、吹风机、电动剃须刀、酥油茶打茶机、液化气罐;
三类建材产品:地板(含地砖)、家用安全门、灯具;
特别强调:本次变动未涉及内容以“那曲融媒”微信公众号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那曲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家装厨卫活动公告”为准。
(四)电动自行车活动优化调整
①补贴对象
对我市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非标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报废淘汰并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予以补贴,单独购新不具备活动参与资格。旧车包括有牌(含超牌、临牌)及无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2024年9月1日(不含当日)前。
电动自行车定义: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25km/h、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kg、属非机动车限制性条件。
②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自治区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600元。每人每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特别强调:本次变动未涉及内容以“那曲融媒”微信公众号2024年11月14日发布的“那曲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公告”为准。
三、特别说明
(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执行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旧物及购新商品相关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户、用户调研等信息),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四、在线问题咨询
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倡导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欢迎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原则仅限实名举报并需提供有效证据,举报事项经主办单位核实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0元/次的奖励,并对举报人及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励费用由被举报企业承担。
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发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企业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可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952005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
编 辑(一审):才仁拉珠
责 编(二审):国 吉
审 核(三审):戴 青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