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就业”任务,进一步推进和巩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帮助我市学生就业,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19〕91号)精神,结合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青年见习基地的批复》(那人社复〔2024〕75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现就招聘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数
此次招聘见习人员5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
(二)地点: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人事科)。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招聘:
(1)2023、2024年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专业及年龄要求:文秘、工程项目、工程检测、法律、城市燃气工程专业,年龄不超过24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反对分裂,讲政治、顾大局、有吃苦耐劳精神;
(4)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品行;
(5)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履行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身体条件;
(6)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法律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并现场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三)资格审查:由那曲市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
(二)面试及录用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者终止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见习期间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工资待遇
根据《西藏自治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发放生活补贴,购买10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高 永 恒 0896-3737333,18898061943
记 者:德庆拉泽
编 辑(一审):德庆拉泽
责 编(二审):国 吉
审 核(三审):戴 青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