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未规范管理土地整治工作政策问答(二)

文摘   2024-10-29 22:56   海南  

西庆要闻

 三、开展垦区未规范管理土地整治工作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哪些?



主要依据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

地方性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规范性法律文件:《关于以土地解决在职无岗无土地职工就业的指导意见》(琼垦局字〔2010〕66号)

《关于印发《海南农垦国有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垦改办发〔2016〕5号)

《关于印发农业用地承包租赁指导价的通知》(琼垦企发〔2016〕396号)

《关于印发农场(公司)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琼垦企发〔2016〕424号)

《关于印发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及承包租赁农用地基本指导价的通知》(琼垦企发〔2017〕191号)

《关于在农场土地承包合同换(补)签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垦企发〔2017〕241号)

《关于农业用地承包租赁管理及被占地调处收回工作有关问题补充处理意见的通知》(琼垦企发〔2022〕183号)

关于印发《海南农垦被占土地调处收回三年行动计划》及《海南农垦2020年被占土地调处收回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垦企发〔2020〕15号)

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点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遵循以下原则:(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二)新法优于旧法;(三)法不溯及既往。


 四、未规范管理土地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的整治重点是什么?



主要是对农垦未签合同的238万亩农业用地及未清理的6万亩“三过”农业用地等未规范管理土地进行整治:一是垦农、垦外人员使用农垦国有土地至今未签订合同、未缴交租金,以及私下发包的行为。二是海垦集团于2016年7月开展垦区农业用地规范化工作后未进行换签合同、违规圈占地、改变土地用途非法经营,以及发包给他人、与他人合作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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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何

来源:海南农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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