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18次集体(扩大)学习会。县委书记史秀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黄强同志在十二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2次集体(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孙简同志在八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集体(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市政府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会议精神,并听取我县落实情况。与会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副县长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结合工作实际,依次进行了交流研讨。
史秀明指出,保护好文物,对于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坚决落实好保护责任。要统筹做好遗址设计规划,明确我县59处文物遗址的边界四至,精准划定保护范围,确保尊重历史、符合实际。
史秀明要求,要完善保护体系,注重文物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按照全县文物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紧盯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文物保护情况监测。要坚持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加强部门间、属地间的沟通协调,强化日常安全巡查。要配备管理人员,持续开展日常养护、重点监管,做好重点文物公示,把文物保护工作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要利用好宣传平台,加大文物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不断扩大文物保护宣传的广度与深度,营造“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史秀明强调,要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让文物遗址真正活起来、用起来。要加大对兵工遗址的保护,围绕三线兵工文化历史,鼓励大家创作更多优秀作品,更好的传承和发扬兵工精神。要深入挖掘辉发满族文化和朝鲜族民俗文化特点,围绕风土人情、特色村寨、餐饮美食,打造文旅新项目、新业态。要以绿色生态为支撑,抢占文化旅游、医养康养“新赛道”,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编辑 | 汤慧宁
初审 | 侯 涛
复审 | 程晓丹
终审 | 宋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