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猛如虎
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是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綦江公安交巡警对酒驾醉驾人员
进行集中曝光(第三十八期)
1、11月6日22时30分许,周某俊饮酒后驾驶渝DD953*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綦江区三江街道政府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三江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拟受理为刑事案件办理。
2、11月7日11时01分许,江某辉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綦江区赶水镇岔滩村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赶水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拟受理为刑事案件办理。
1、11月1日19时30分,黄某平饮酒后驾驶渝B7G39*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打通镇外环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打通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2、11月3日15时34分,熊某全饮酒后驾驶渝D595H*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打通镇青杠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打通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3、11月3日19时13分,艾某云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綦江区赶水镇双丰村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赶水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时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700元的罚款。
4、11月9日15时55分,雷某饮酒后驾驶渝A25W2*小型汽车,行驶至綦江区东溪镇彭石村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赶水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5、11月12日12时47分,李某林饮酒后驾驶渝AE891*小型汽车,行驶至国道210线 2340公里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三江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6、11月14日19时38分许,陶某发饮酒后驾驶渝DBK59*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綦江区国道210线糖果厂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城区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7、11月14日21时21分,姜某喜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綦江区扶欢镇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赶水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时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
酒后回家可选择的方式很多
但驾车绝不在此之列
希望大家珍惜生命
远离酒驾 平安回家
复 审:程文峰
初 审:邓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