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辖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綦江公安交巡警支队持续严查货车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违法曝光,希望大家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现将查获的典型案例曝光,希望广大货运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驾驶人:张某玄
车牌号:渝DH089*
违法时间:10月18日
违法地点:国道210线 2384公里赶水铁石垭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
案例二
驾驶人:林某洪
车牌号:渝D0904*
违法时间:10月18日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193公里赶水龙洞子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
案例三
驾驶人:刘某建
车牌号:渝DB880*
违法时间:10月19日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 200公里500米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
案例四
驾驶人:张某奇
车牌号:渝D2811*
违法时间:10月19日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 200公里500米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
案例五
驾驶人:刘某
车牌号:渝D2009*
违法时间:11月3日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197公里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
各位货车驾驶员千万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安全自己也安全大家!
复 审:程文峰
初 审:邓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