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县(市、区)委宣传部、发改委、工科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展览馆、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团委、妇联、科协,各市直学校:
为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激发学生崇尚科学、探求未知的兴趣,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临汾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激发学生崇尚科学、探求未知的兴趣,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地,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各方资源有机整合,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科学教育教师规模持续扩大、素质和能力明显增强,大中小学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明显健全,科学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明显提升,科学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改进学校教学与服务
1.加强科学课程建设。严格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科学课及相关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开展实验和探究实践活动,落实跨学科主题学习原则上应不少于10%的教学要求。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提升作业设计水平,培养学生深度思维。发挥各级教研部门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甄别、培育、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模式。(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部门)
2.规范开展实验教学。坚持“够用、好用、实用、安全”的原则,科学规范配置中小学实验室及设施设备,保证基础性实验开出率达到100%。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实验教学管理,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改进和强化中小学实验教学,遴选实验教学精品课程。鼓励中小学教师参与科学教育新方法、新方向、新内容的研究。在完成课程标准规定实验的同时,鼓励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安全、规范地向学生开放各类实验、实践场所,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验实践环境和更多的动手机会。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定实验教学安全预案,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和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
3.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将科学教育作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鼓励、引导学生参与以科技为主题课程的课后服务。在课后服务中,大力开展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观测研究等科学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加强对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指导,引导支持有兴趣的学生长期、深入、系统地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进校园机制,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社会优质科普类课程参与学校科学教育,不断满足中小学学生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科技、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税务部门,市、县科协)
4.强化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编制,加强中小学实验员、各级教研部门科学教研员配备,因地制宜做好科学教师补充工作,逐步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积极发展兼职科学教育工作队伍,各中小学校建立由校领导或聘任高校、科研院所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和高校科研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走进校园,兼任科学教育教师。2024年11月底前,每所中小学校要由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原则上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
(二)用好社会大课堂
5.统筹用好社会优质资源(长期坚持)。支持中小学与高校 、科研院所联系,向中小学生适当开放实验室等科技资源。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动员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三晋家教家风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和工农企业等单位,向学生开放所属的场馆、基地、营地、园区、生产线等阵地、平台、载体和资源。推动环保设施开放,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动员高精尖技术企业和高科技工农企业,以捐资、挂牌、冠名等形式,为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援建科学教育场所,提供设备、器材、图书、软件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自信自立技术产品体验”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在现实生产生活环境中学习科学知识。(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科技、文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国资管理部门,市、县两级妇联、科协、共青团)
6.丰富科学教育资源供给(长期坚持)。鼓励社会各界制作上线“科学公开课”“家庭科学教育指导课”等,不断丰富科学教育资源。建立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科学课、科学教育场所资源库,强化资源征集、对接、调度机制,高效有序安排地方及学校选择使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成立由科学家、各领域科技人才、科技馆所及科普教育基地科技辅导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加强谋划指导和推动落实科学教育相关工作。利用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服务形式和模式,面向广大家庭和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科技部门,市、县两级科协、妇联)
7.大力拓展科学实践活动(长期坚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有计划组织中小学生,特别是乡村学校中小学生到高校、企业开展中小学生科学教育企业行或科学夏(冬)令营等实践体验活动,到省、市科技馆开展科学体验教育。支持中小学校与科学教育场所结对,进行场景式、体验式科学实践活动。2024年11月底前,城市主城区每所中小学校至少结对1所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机构(馆所、基地、园区、企业等),逐步覆盖到每所中小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级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流动科技馆进基层、进农村。(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科技部门,市、县两级科协、共青团)
(三)做好相关改革衔接
8.探索人才选拔培养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坚持育人为本,实施“强基计划”,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开展优质生源基地建设,积极支持普通高中与省内外高水平高等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普通高中与高水平高等院校联合育人。(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科技部门,市、县两级科协)
9.搭建科学教育交流平台(长期坚持)。引导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严格科学类竞赛项目管理,加强统筹和监管,禁止举办未在省教育厅报备的竞赛项目,支持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意识的竞赛活动。对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等国家科学类赛事,积极推荐有潜质的优秀学生参赛,打造中小学生成长平台。(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科技、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市、县两级科协)
10.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长期坚持)。推进中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明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职业目标,培养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的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大力倡导家庭科学教育,突出科普价值引领,聚合科普专家力量,推出家庭科普公开课,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科普活动,打造“家门口”科学教育阵地,推动科学教育走进千家万户,提升家长科普意识和学生科学素质。(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各级科协、妇联)
11.推进科学教育评价(长期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在评价指标中进一步细化科学评价内容,强化对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和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探索建立科学类课程教师多元评价机制,将教师开展科学教育纳入评先评优等的工作业绩量计算,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科学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人社部门)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科学教育工作,深刻理解科学教育对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落实“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系统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内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科学教育落地见效。
(二)落实服务保障。市、县两级各部门要及时统筹各方资金和项目,广泛争取社会资助,加大对科学教育的支持力度。将科学教育项目和有形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对薄弱学校及特殊儿童群体进行关心帮扶指导。要用好现有彩票公益金项目,切实做好教育助学、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工作。积极推荐、建设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引领全市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发展。各资源单位要坚持公益定位,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提供科学教育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加大对科学教育的宣传引导力度,激励中小学生树立科技报国远大志向。将科学教育纳入“双减”宣传工作矩阵重点任务,鼓励市域内主要媒体与各级各类科学教育机构、科技类社会组织合作,加强科普作品创作,积极推进科学教育传播创新营造重视支持科学教育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