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
1. 问:用电企业需要给售电公司另外的对公结算费用吗?
答:用电企业不需要额外跟售电公司结算,用电企业依旧跟电网结算电费,优惠电价体现在电网的电费结算单中,用电企业跟售电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
2. 问:企业的户号过户给其他企业,还能继续参与市场吗?
答:企业户号过户给其它企业后,系统上没有有效户号是无法继续参与市场的,但如果有新的户号,可以直接在系统上添加,新增户号可以继续参与市场。
3. 问:同一个户号下两个计量点的结算户名分别为两家企业,可以同时申请进入市场吗?
4. 问:企业在工商变更企业名称后,应该如何变更交易系统上的信息?
答:先报交易中心在系统进行变更操作后,再去供电局那边变更结算户名。上述操作步骤同步进行或者步骤反过来都有可能导致客户的户号退市,影响当月的结算。
5. 问:参与市场化交易会改变用电性质吗?
答:不会。
6. 问:保底售电用户🔍是什么意思?
答:1、年用电量500万度以上的用户(以系统公布名单为准)不主动参加售电但被强制进入市场的。
2、签过售电的市场用户但未及时续签的。
7. 问:保底售电客户的结算价是多少?
答:保底前3个月是执行批发市场用电侧交易结算均价,第4个月开始执行2倍的当月日前市场月度加权平均综合电价。
注意:若保底零售电费低于其保底售电公司批发购电的费用,不足的部分以保底售电公司为单位由其保底的用户按用电量比例分摊。
8. 问:保底售电客户最快什么时候可以签约?
答:一般在N-1月22号发布N月保底售电名单,名单发布后最快只能签约N+1月的售电。所以,想尽快脱离保底,应在每月保底名单发布前(大约20号前)完成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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