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观念里,与人为善是一种应有的处世态度,许多人也秉持着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习惯。
没错,这样做既能为自己积德积福,又能助力他人脱离困境,可谓一举两得。
不过,古语也讲:“善有余而不足,过有余而不及。”乐善好施虽是难得的美德,但也不能盲目为之,需要保持理性,把握好尺度。
一旦过了头,好心也可能办坏事,往往会事与愿违,甚至伤到自己。
正如“好事做尽,必有灾殃”所说,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中庸之道,行善亦是如此。
所以,不管你多么善良,这3种好事都不要做尽,否则后患无穷。
施恩于人,需要仔细甄别
世上所有人都可能在人生的某个时期遭遇困难,需要外界援助。此时,心怀善意的人适时伸出援手是人之常情,毕竟谁都有同情怜悯之心。
但在帮忙之前,如果不仔细甄别,很可能掉进陷阱,被恶人坑害。
因为并非所有人都懂得知恩图报,也不是每个人都怀有善良感恩之心。现实中,忘恩负义的恶徒并不少见,恩将仇报的事情也频频发生,令人惋惜。
很多人不知道,女演员孙俪成名前资助过贫困生向海清。当时还没什么名气的孙俪决定每月匿名资助向海清500元,一直到他考上大学。
向海清后来得知资助自己的是成名已久的孙俪后,贪婪之心便暴露无遗,每月500元的资助已不能满足他。他多次打电话向孙俪要钱,这让孙俪大失所望,停止了资助。
而向海清却疯狂起来,在网上造谣抹黑孙俪,差点使孙俪的演艺生涯夭折。
正如约翰·基尔所说:“贪婪的人,对别人不厚道,只对自己有善心。”有些人就是喂不饱的白眼狼,对他们的善良最终会变成对自己的残忍。
帮助别人,不可没有底线
我们总是习惯性地称赞助人为乐的人,歌颂他们的善举。但做任何善事都应有明确的底线,而不是做个只会和稀泥的老好人。
适度的善良在别人眼中是珍贵的帮助,过度的善良则会被视为软弱。
很多人因为太过善良总是让步,以为忍让就能感化对方,却不知一味退让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把自己当成软柿子随意拿捏。
曾经在百度贴吧看到有人发帖讲述自己的经历:他大学刚毕业,在当地找到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但工作几个月后就身心俱疲。
他本着与所有人搞好关系的原则,对同事的要求来者不拒,甚至主动分担工作任务。
然而,同事们不但不感谢他,还总把难干的工作交给他,自己坐享其成。于是他的工作越来越多,成了公司里的“大冤种”,还遭到不少人背后嘲笑。
别人家事,不可过分掺和
马丁·路德·金说得好:“帮助别人是一种美德,但我们也要明白,帮助别人并不意味着我们要为他们承担一切责任。”善良很宝贵,如果随意给予他人,就会失去原有价值,懂得适可而止才能及时止损。
身边亲朋好友有困难时,如果关系亲近,通常会尽力帮扶,也能增进感情。但帮人既要分清对方人品和身份,也要看困难的类型,不要盲目帮忙。
特别是涉及他人隐私和不便透露的家事,绝不要盲目掺和。一旦处理不好,不仅会让对方陷入更严重的危机,还可能引火烧身,两败俱伤。
更不要打着为别人好的名义过度干涉他人家事,给对方生活带来困扰和痛苦,伤害彼此感情。
就像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的唐晶,对闺蜜罗子君非常好,却因此屡遭打击。
罗子君与丈夫陈俊生闹离婚时,她多次出面对抗小三凌玲,帮性格软弱的罗子君出头。罗子君无家可归时,她提供住宿,还让男友贺函照顾罗子君。
但唐晶的热情好心没有换来好结果,而是遭到男友和闺蜜的双双背叛。她对别人的掏心掏肺最终使自己成了最大的悲剧,感情世界也毁了。
马克·吐温说过:“不要过分关注别人的家事,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们是如何相处的。”清官都难断家务事,何况普通人,劝好了未必有功,闹掰了肯定是罪人。
真正聪明的人对此类事情向来谨慎,不会轻易介入。
很喜欢埃文斯的一句话:“把自己放在首位,不是自私,而是理智。”做好事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失去自我,一切都让利给他人。
如果行善要以牺牲自己为代价,那这样的事不值得做,更谈不上造福。
好人有好报的前提是好人懂得分寸,对方也明事理,否则只会招来无妄之灾。
善良要有度,好心也要分人对事,只有平衡好这一切,才会有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