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连!仙游某房地产公司被重罚60余万元!

乐活   2024-11-09 18:21   福建  

 


近期,仙游县住建局公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主管人员张某丽分别处罚款572000元和31460元,被罚原因系该公司旗下工程项目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便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详细内容如下:


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仙游县旷宇大厦-A地块(1#、2#楼)工程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9月30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仙游县旷宇大厦-A地块(1#、2#楼)工程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该工程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仅住宅部分有投入使用,商业部分及地下部分未有投入使用的情况。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张某丽。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7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涉事主管人员张某丽处人民币314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业工商信息显示,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鲤南片区74号地10号楼203房,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来源:仙游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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