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参保与你的医保待遇挂钩,很重要!

政务   2024-11-20 14:19   浙江  

2025年度衢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此次居民参保有啥重要变化?

报销待遇如何?

……

一起来看——


1
四重保障


保障一:保住院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15万元。



保障二:保门诊


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门诊,恶性肿瘤等19种特殊病门诊均可报销。



保障三:保大病


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最高报销额度25万元。从2025年开始,连续参保缴费后还可获得大病保险报销额度增长奖励。



保障四:保生育


在参保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可获得报销,最新政策还将10余项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可享受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大病保险等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1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按以下标准支付:

对精神科、儿科、中医科三类专科疾病在统筹区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增加5个百分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增加10个百分点。



慢性病门诊

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基金支付60%(其中,肺结核门诊基金支付70%)。年度内慢性病超过慢性病限额部分可在普通门诊限额内报销。




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为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800元,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1400元。特殊病种门诊对象在年度内无住院的,只设一次起付标准800元。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和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负部分,以及符合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医用耗材范围和医疗服务范围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累计自负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予以补助。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8万元,按70%补助,基金最高支付25万。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0.9万元,按80%补助,不设封顶线。



来源:市医保局

文:尹晓、江洁 

编辑:王旭娇

一审:宋婷、姜国梁

二审:邵勇刚

三审:姚宏东

(注:市医保局为衢州发布矩阵成员单位,其发布内容已授权衢州发布使用。转载请注明来自衢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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