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的通告

时事   2025-01-18 17:35   山东  

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的

通  告

全县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我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全县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按时完成2024年度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办理年度报告的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二、办理年报的时间:2025年1月1日开始至2025年6月30日结束。

三、年报的方法:电脑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www.sdxy.gov.cn)。手机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不及时年报的危害

不及时年报,主要有以下危害。1、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年度报告的,或者报送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2、严重影响企业的的行业准入、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等等,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大被动。对企业乃至相关人员的经营和信誉将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3、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时查看企业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在社会上将会给人以“不讲信誉、不守信用、不诚实”的印象,给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五、应当高度重视年报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和安排。年报不仅是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年报信息。

咨询电话:0530-7663068

 

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来源:东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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