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大理1人荣获全国先进个人称号

政务   2024-11-04 20:15   云南  


近日

文化和旅游部决定

授予100个单位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198人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大理1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先进个人名单(云南省)



  游定美(女)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彝绣传习馆馆长


  郁伍林(怒族)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福贡县匹河怒族乡老姆登村红卫组


  郑玉华(女)  地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


  冯咏梅(女)  地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云南省玉溪滇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主任、一级演员


  赵向军(白族)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研究馆员


  罗金荣  昌宁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研究馆员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云南省)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全文如下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系统性保护新阶段,在新时代呈现出保护传承发展的新气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初心使命,积极履职尽责,实干担当,拼搏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鼓舞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文化和旅游部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的理念,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再创佳绩、续写荣光。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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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文化生态保护区


大理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云南省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范围涵盖大理州所辖行政区域,保护对象为体现大理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独特性的各类非遗名录项目、非遗传承人以及与非遗传承密切相关的历史传统文化及自然景观文化等。截至2023年5月,大理州依靠在传统文化、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等方面的保护性开发,建成13个非遗进校园示范学校、成立13个非遗保护机构,各类非遗展演和送戏下乡活动超过1000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态势喜人。


据《人民日报》2023年报道,大理州2011年1月被列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全州非遗代表性项目新增492项,其中国家级新增7项;代表性传承人新增1810人,其中国家级新增7人,“金字塔”结构的保护名录体系基本形成。逐级落实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补助经费、不断健全传承人保障机制、建成体系化的传承体验设施265个,通过摸清底数、分类保护,一大批濒危非遗得到有效的传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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