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通报表扬!

民生   2024-12-21 19:57   安徽  


滁州市单位、个人荣获

“八五”普法

 全国以及全省通报表扬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以及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印发《通报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通报表扬八五普法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其中,滁州市2个单位,3名个人荣获国家级表扬,滁州市12个单位,11名个人荣获省级表扬。



全国表现突出的单位2个

安徽省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滁州供电公司


全国表现突出的个人3名

商 仑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助理

杨佳丽(女)共青团天长市委副书记

孙 涛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丰山街道龙池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全省表现突出的单位12个

中共滁州市委网信办

滁州市审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

滁州市烟草专卖局

天长市司法局

明光市司法局

定远县融媒体中心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滁州市南谯区司法局

安徽盼盼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会峰律师事务所


全省表现突出的个人11名

李 明   滁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童晶晶(女)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四级主任科员

王雅运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基础设施与安全科副科长

晏 风(女)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程 飞   滁州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副部长

陈 曼(女)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

钱正龙   全椒县第四中学党总支书记

宋媛媛(女)来安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一级科员

何大顺(女)定远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王玉年   凤阳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莹莹(女)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八五”普法以来,滁州市积极推进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落实,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全市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落细。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滁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滁州普法”微信公众号

初审:郭新星
审核:王琼  审签:朱慧琳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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