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法学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民生   2024-11-06 13:09   青海  
11月5日,县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吉汉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法学会71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州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国良、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冶富玉莅临指导并致辞。


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11名,理事会领导机构8名,秘书长1名,副会长5名,常务副会长1名,会长1名,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吉汉杰当选县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大会审议通过了《海晏县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关于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大会认为,工作报告认真谋划了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任务,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部署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顺应了全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望,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大会强调,全县法学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州县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服务保障“一城五业、全域生态”建设目标,引领全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法学会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高质量发展。大会号召,全县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省州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投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海晏、平安海晏的具体实践,在法学研究上不断创新发展、在法治宣传上更加生动灵活、在法律服务上更加积极主动、在自身建设上持续改进加强,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新海晏贡献更多法治智慧、更强法治力量。


吉汉杰会长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先后多次对法学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出席中国法学会第七次、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学会干部的亲切关怀。2023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他强调,县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行使好执行决议、选举表决、审议报告、决定事项等职权,坚持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代言服务,坚持为海晏法学会事业献计出力,当好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团结带领全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高质量推进“法治海晏”“平安海晏”贡献法学会力量。他要求,法学会理事会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进政治认同,团结引领全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学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聚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的政策法律问题,立足海晏法治实践,围绕社会治理、风险防控、平安海晏建设等工作,提出更多价值性高、操作性强、具有普遍规律和借鉴意义的成果,利用今年新建立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和首席法律专家工作室,面向基层、群众、企业,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始终重视和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素质过硬、善于破解难题的高水平法治人才队伍。县委政法委要将法学会工作与政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把法学会工作考核纳入平安海晏建设考核范畴,扎实做好日常工作,确保法学会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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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海晏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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