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招聘体育教师

职场   2025-01-29 10:12   中国香港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始终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全力搭建人才施展才干广阔舞台,系统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生态。当前学校正全力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求贤若渴、唯才是举,诚邀天下英才逐梦琴园、共赴未来。

一、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岗位

1.卓越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崇高声誉和极大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院士等大师级学者。保障团队式引进,提供全面优厚的薪酬、生活等待遇,充足的科研、招生等支持条件,一事一议。

2.领军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极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提供事业编制,年薪70-100万,科研经费一事一议,保障研究生招生,妥善解决配偶工作。可自带团队,团队成员按照人才引进标准分别引进,保障入编。

3.杰出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声誉和显著影响力,取得一流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提供事业编制,年薪50-70万元,科研经费一事一议,保障研究生招生,妥善解决配偶工作。

4.精英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一定影响力,取得重要学术成就的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提供事业编制,年薪40-50万元,最高可提供160万元科研经费,保障研究生招生,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5.骨干人才:对本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取得优秀研究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提供事业编制,年薪25-30万元,最高可提供30万元科研经费。

(二)引才优势

1.支持体系

学校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6”人才政策文件,建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人才制度体系。

2.科研条件

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事业发展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充分保障办公实验用房及配套设施;提供充足的科研配套经费,学科急需人才可一事一议。

3.生活待遇

提供事业编制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对优秀人才实行年薪制;提供人才房或优厚的安家费,可协助安排配偶工作;享受年度体检、三甲医院医疗服务;入选相关人才项目可享受湖北省人才一卡通“楚才卡”落户、住房、医疗、出行、金融、旅游等20余项优质服务。

4.团队建设

优秀人才可聘为博士生导师、特任研究员、特任副研究员,提供博士后、博士、硕士专项招收指标,支持作为课题组长(PI),围绕需求组建科研团队,在人才引进、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5.子女教育

建有附属幼儿园、小学及中学,附属中学是省级示范中学,可为子女提供“一条龙”式优质教育。

6.区位优势

位于武汉市内环核心区域,地处繁华、闹中取静;两条过江隧道分列左右、夹校而过,地铁7号线直达湖北大学,四通八达、交通便利;东湖、沙湖近在咫尺、风景如画。坐拥沙湖、独享琴园,校内一步一景、鸟语花香,自然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是治学宜居的理想之地。

二、专任教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

3.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副高职称者,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正高职称者,人文社学科学类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然科学类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不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青年博士原则上应先来校从事师资博士后工作。

5.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专业(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登陆“湖北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hubu.edu.cn)进行网上注册,在线填写《湖北大学应聘申请表(简历)》。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招满为止。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3.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复查应聘者的《湖北大学应聘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组织考核及政审等,拟定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4.学校审定。学校研究同意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

联系人:程老师(人事处),027-88663285

(二)专任教师招聘

联系人:汪老师(人事处),027-88663285

各学院/研究院联系人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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