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燃放!阜阳最新回复

民生   2025-01-02 20:25   安徽  

说着说着

真快过年了

“今年能放烟花爆竹吗?”

“朋友圈能卖烟花吗?”


近日

有不少网友在

民声呼应·“两有三解”平台咨询

最新回复快来瞅瞅


市公安局: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互联网违规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宣传视频和营销广告行为都涉嫌违规

对此

阜阳警方给出重要提醒

春节将至,未经许可在抖音平台、微信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可能涉嫌违法。如果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销售人、转发人都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非法制售“土烟花”、“土炮”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


城南新区管委会:


双清湾及市民中心广场均在阜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内,春节期间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颍州区应急管理局:


颍州区目前只有西湖镇、马寨乡、九龙镇、三塔集镇、三合镇可以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2025年烟花爆竹布点培训核查工作于2024年11月底已经结束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太和县结合实际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区域,即城关镇、开发区、旧县镇、大新镇、赵集乡、关集镇、胡总镇、肖口镇、郭庙镇、双浮镇、高庙镇、税镇镇12个乡镇辖区全覆盖,上述辖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不在禁燃区域内的各乡镇政府驻地、国家机关、宗教祭祀场所、人口密集区域等重点管控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12月17日阜南县人民政府已发布相关通告,规定阜南城区禁止燃放区域为:“临颍大道以南、京九路以东、环城南路(淮河西路、淮河东路)以北、鹿城路以西合围区域”。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大盘香。


不在禁燃区域内的各乡镇政府驻地、国家机关、宗教祭祀场所、人口密集区域等重点管控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这两天

临泉县也发布了相关通告

临泉县关于依法打击

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未经许可,任何商场、超市、零售店等经营场所或个人严禁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等非法违法活动;严禁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经营、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寄递烟花爆竹;严禁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违者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须立即停止非法活动,主动到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说明情况,协助调查,上交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危险化学品原材料。相关部门将视其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场所的安全条件要严格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不得在零售场所内设置明火灶具、床铺等生活设施;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严禁在居民居住场所、商场、超市等处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方式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严禁利用闲置厂房、院落、出租房屋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设立中转库、超量存放、超范围经营等。一旦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强化公共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到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合法厂家生产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不得从非法渠道购买。


五、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和摸底排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防线作用,一经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查处。


六、全县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积极举报、揭发非法生产、经营、邮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查处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隐私,对举报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予以奖励。(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58-6532556)


特此通告。


临泉县公安局  临泉县应急管理局

临泉县交通运输局 临泉县城市管理局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阜务为民综合阜阳警方、临泉公安




阜阳日报
主流媒体,权威发布,推介阜阳,关注民生。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80016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