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决定要求,印发实施《阜阳市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区域性生态强市五年行动计划》,从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美丽示范创建行动、生态文明实践行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行动和环境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共7个方面,谋划31项重点任务和若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以生态强市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全市范围内总体上天更蓝、水更清、岸更绿,环境更加优美。同时注重谋划“两重”“两新”领域项目申报建设,不断加强环境治污设施、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高质高效开展淮河流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和“碧水清河”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全面实施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自有监测数据记录以来,PM2.5浓度从2017年的66.7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39.5微克/立方米,降幅达40.8%,连续六年持续下降;2022—2024年度连续三年全市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100%,全面消除了Ⅴ类水体。
建立“1+4”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机制、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和巡护制度,指导各地成立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压紧压实湿地公园保护属地责任。深入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整改违法违规问题366个。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界首市生物多样性体验基地建设,启动颍上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陆生脊椎类生物)。积极构建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多规合一”。持续推进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全面推进复绿增绿,2024年,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2084亩、封山育林1.03万亩、森林抚育8.18万亩、退化林修复1.55万亩。
优化环境要素保障,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引领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加快建设循环利用体系,建成全国最大的动力电池综合循环利用基地和中原地区最大的再生塑料综合循环利用基地。全面开展小型工业聚集区和传统产业集群排查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能效管控,2024年度前三季度,扣除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后的单位GDP能耗下降3.3%。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有序推进阜阳港颍上港区南照综合码头等一批物流枢纽项目建设。全力开发建设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并网规模603.97万千瓦,居全省首位。
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工业、交通等13个专业委员会,形成分领域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制定实施《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法规,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落实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监管体制更加顺畅。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的同时,落实好轻微免罚制度。严格落实地表水断面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产生污染赔付金14049.6万元,产生生态补偿金12504.4万元;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共启动44起案件,累计实际获赔613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