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和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发〔2021〕15号)的相关要求,发布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硕士、博士毕业生及出站博士后公开招聘岗位334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2025年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年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专业对口,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8:00—16:00。
地点:详见附件公布的地址,文末“阅读原文”
持所需材料原件完成现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所有报考资格。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由朝阳区教委组织安排笔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2.考核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进行职业素养、师德修养、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考核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和考核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考核面试成绩6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