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评选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2024年度学风建设年优秀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摘   2024-10-29 19:22   宁夏  

为进一步构建良好育人环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风学风建设,引导全系学生向先进学习、向优秀学习,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学习环境。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学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道德品质高尚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全体在校学生;

(二)表彰项目:

优秀共产党员6名、团学工作先进个人12名、优秀志愿者6名、社团工作先进个人12名、体育达人8名、文艺之星4名、科创达人6名及学习进步奖、卫生优良宿舍、学风优良宿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2.宗旨观念强,心系同学、热情服务,带头联系和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群众口碑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主动担当作为,作出突出贡献;

4.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实践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团学工作先进个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爱国守法、团结友爱、集体荣誉感强;

2.在我系团学组织(含班委)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热心服务同学,富有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承担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史(包含选修课);

5.已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不重复参评。

(三)优秀志愿者

1.热爱公益事业,能积极参与我系开展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活动,积极肯干,认真负责;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模范遵守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开拓性强,卓有成效;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一年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得到老师同学的广泛认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史(含选修课);

5.上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四)卫生优良宿舍

1.宿舍成员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认真完成我系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宿舍成员自觉打扫宿舍卫生,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养成良好安全用电习惯,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设施,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住宿环境;

3.上年度宿舍成员中无违反《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记录;

4.申报宿舍成员需获得优秀宿舍≥5次;(微观信计记录为主)。

(五)学风优良宿舍

 1.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宿舍内形成了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宿舍成员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2.宿舍成员考试通过率达100%,且宿舍成员奖学金获得率在60%以上(包括60%);

 3.宿舍学习氛围浓厚,学习勤奋,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宿舍成员不存在夜不归宿、无故旷课的问题;

 4.宿舍成员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宿舍成员中无考试违纪、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记录。

(六)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团结帮助他人、集体荣誉感强;

2.挂靠我系社团且担任社团主要干部满一年,组织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5次;

3.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勇于承担社团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配合社团开展和组织各项活动。

(七)体育达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团结帮助他人、集体荣誉感强;

2.热爱体育事业,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为我系或学院赢得荣誉(以荣誉证书为准)。

(八)文艺之星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团结帮助他人、集体荣誉感强;

2.积极参与校内外文艺活动,并为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执行做出积极贡献,参加系级以上大型活动3次以上;

3.在文艺活动中能够与他人合作,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和交流,取得良好的团队成果;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史。

(九)科创达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团结帮助他人、集体荣誉感强;

2.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够在科技创新方面提出新的想法和解决方案。

3.参加各类竞赛并取得区级以上奖项(以荣誉证书为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史。

(十)学习进步奖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团结帮助他人、集体荣誉感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4.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进步明显,学生的专业成绩比上一学年有明显提升。

5.2023-2024学年无挂科情况。

6.参与评定的同学在参评学年及上一学年无转专业、缓考、缺考情况发生。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奖项设置条件全面总结个人工作,并填写《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2024年度学风建设年优秀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

2.学生工作办公室审议,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考察,确定拟表彰人选报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3.在全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17:00。

五、奖励办法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颁发奖品和证书。


附件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2024年度学风建设年优秀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

2024年10月29日


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1: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2024年度学风建设年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2: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2024年度学风建设年优秀集体申报表


END
排版 | 韩玉波
校对 | 韩玉波
审核 | 杨兄兄
责编 | 付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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