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时段和区域的通告”,石拐区全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时段和区域。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石拐区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为保障我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规范、有序经营,方便广大市民及经销商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现将石拐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2日。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受理地点: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A座102室,联系人:王晶晶,联系电话:0472-8728110。
三、审核发证时间
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7日。
四、提交资料
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地址具体到xx苏木、镇、街道xx嘎查、村、社区xx 路xx号)。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销售)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销售)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和年度再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与本地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签订的进货合同和运输代存协议(安全协议)。
7.零售店(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地理位置平面图和店面内外图片。
8.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注明零售场所实际使用面积)。
9.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0.安全经营承诺书。
包头市石拐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一审:李 慧
二审:吕艳娜
三审:董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