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拍卖)云南省玉溪市、普洱市、芒市等7宗房产拍卖公告(第二次)

楼市   2024-10-29 17:22   云南  

受委托,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将对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普洱市、芒市等7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二、拍卖方式:网络拍卖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31日。
四、拍卖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10:00至12:00分止(除延长时间外)。
五、拍卖地点:中拍网络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16:30止(节假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未进行现场踏勘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该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担)。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16:30止(节假日除外)。竞买人应在2024年10月31日16:30时前通过重交所网站(https://www.cquae.com/)或“渝产权”APP进行线上注册登记及缴纳交易保证金(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并通过网络电子竞价系统(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完成注册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向我公司提供汇款单据及有效报名材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报名手续
竞买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经报名人签署的《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竞买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以上纸质资料可采用以下方式:
(1)现场提交:应于报名截止日当天16:30时前提交;
(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限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纸质报名资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明路万兴印象G号楼4-3室;联系人:杨先生18087324370。提示:邮寄前请先拍照报名资料发至拍卖公告联系人审阅。
九、标的物保证金缴纳:报名人须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及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缴纳账户请电话咨询项目联系人
十、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成交价款、重交所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重交所指定账户(请咨询重交所项目联系人),拍卖佣金由买受人在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支付至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 0244 9710 602)
十一、买受人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全额无息退回(具体时间以重交所相关规定为准)。
十二、特别提醒
1、请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认真勘验标的物(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行承担),凡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房屋建(构)筑物、土地的现状、产权情况、标的物的特殊属性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对《标的物清单》予以认可,接受标的物现状报名参加拍卖会,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或退款退房及其他索赔。
2、拍卖成交后,如因产权问题导致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经协商协调退回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但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其他原因(非本公司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我公司不退回买受人所交付的拍卖佣金,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3、标的物介绍中所有文字、影像资料及口头描述以实物为准,不作为对该标的物的承诺,委托方和本公司不对房屋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注:标的一玉溪红塔区房产土地权利类型为划拨,成交后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买受人承担),办理手续较繁琐,办理时间较长,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4、拍卖成交后,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向买受人(竞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3.4%的拍卖佣金服务费;重交所向买受人(竞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1%的服务费。买受人(竞得人)向中拍网络平台支付成交价款1.5‰的平台软件服务费。
5、特别声明:在拍卖会举办过程当中,因以下原因导致本场拍卖会需要中止或终止的情况发生时,我公司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临时调整拍卖时间、暂停拍卖会或撤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委托方通知要求撤回拍卖标的物;
(2)接到政府部门、国家行政机关、相关主管单位或人民法院等部门通知要求暂缓、中止或终止拍卖会;
(3)标的物权属发生争议;
(4)标的物本身因属性问题发现有重大瑕疵,需核实后再重新拍卖;
(5)本公司发现其他原因造成标的物不适宜继续拍卖;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因以上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因导致本次拍卖会暂缓、中止、终止或撤拍,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任何经济赔偿,如:展示期间竞买人现场踏勘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保证金及准备金等资金成本,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及经济损失并请谅解。
十三、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标的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土地使用证为准。该闲置土地存在的问题将在报名时领取的《竞买须知》中详细载明,但《竞买须知》中未载明的闲置土地存在的瑕疵及其他问题,拍卖人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由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特殊性,委托方及我公司在拍卖会开拍前有权撤回标的物,委托方及我公司均不承担撤回标的物的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拍卖文件规定为准。
十四、标的详情、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ynee.net及中拍平台官网。
联系电话:
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0871-63619368(办公室) 13888980068赵先生 18087324370杨先生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明路万兴印象G号办公楼4-3室
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部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

标的一


标的二——四

标的六

标的七



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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