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将对位于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西城社区昌源北路园城创元小区(A1、A2、A3地块)项目的幼儿园、17个车位及18套住宅面向社会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本批标的已于2024年10月14日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场登记并公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清单
二、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止。
三、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00至2024年10月30日10:00止(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四、竞价地点:网络拍卖(电脑客户端: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 //zc-paimai. taobao.com,手机客户端:阿里拍卖APP、淘宝APP)。
五、展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下午16:30止(节假日休),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西城社区昌源北路园城创元小区(未进行现场踏勘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该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担。看房敬请提前电联:赵先生18087324275 杨先生18087324370)。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结束前,网络报名(网址:http: //zc-paimai. taobao.com)。
七、报名办法、款项支付:
1、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对应标的物,多买多交。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幼儿园竞买保证金伍百万元,住宅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套;车位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个。
3、以上标的物的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在淘宝订单中线上支付。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拍卖佣金由买受人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在淘宝订单中线上支付。
八、特别说明:
1.以上不动产(房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不动产(房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该批房产存在的问题将在竞买须知中详细载明,但竞买须知中未载明的房屋存在的瑕疵及其他问题,拍卖人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视为一手房产,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3.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拍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此次拍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拍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行承担),凡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房屋建(构)筑物、土地的现状、产权情况、标的物的特殊属性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对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可,接受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现状报名参加拍卖会,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或退款退房及其他索赔。本公告提供的标的物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方及本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联系我公司了解标的物详情。
5.本次拍卖的幼儿园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到期时间为2043年。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原《幼儿园租赁合同》依旧有效,租金根据原产权面积以及原《幼儿园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6.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以上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10月28日前联系我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逾期未提交的,其相应的权利视为放弃和无效。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如果多个优先购买人的竞价结果相同,无人再继续加价,共有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该拍卖标的物应确认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人为买受人。
7.住宅存在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竞买人须自行至小区物业公司调查欠费详情,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8.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拍卖文件规定为准。
九、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1、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昆明市)(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km)“抵税财物”板块、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 //zc-paimai. taobao.com)上同步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拍卖人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拍卖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委托人: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
联系电话:0871-64155356
拍卖人: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3619368 18087324275(赵先生) 18087324370(杨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
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部分标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