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钱塘烟花爆竹双禁范围明确!

教育   2025-01-21 17:02   浙江  

各位家长朋友,钱塘区下沙街道、白杨街道全域(含沿江江堤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江东片其他街道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和火灾风险,让我们共同努力,以更安全、更环保、更健康的生活方式欢度佳节,共同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的生活新风尚。


钱塘烟花爆竹双禁范围明确

一起来看看吧

↓↓↓

禁止燃放区域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示意图

点击查看大图


除上述禁止燃放区域外

禁止在全区范围内以下地点

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

燃放烟花爆竹

↓↓↓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4.军事设施所在地;

5.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8.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9.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

10.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11.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2.省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管控范围内;

13.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燃放升空类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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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钱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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