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无证驾驶
随着经济的发展,驾驶机动车出行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便捷方式,而无证驾驶机动车也成为了当前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天就带您认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和成本。
什么是无证驾驶
属于无证驾驶的行为具体如下:
1、驾驶人员没有取得驾驶证的;
2、没有经过车管所的正规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无证驾驶的危害
无证驾驶的危害
无证驾驶机动车,极易发生事故,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它所产生的后果也是非常恶劣的:首先,无证的人对交通规则不熟悉,不懂得道路上有关标志标线的具体规定,对道路上其他车辆正常行驶造成影响,以致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其次,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尚未考取驾驶证时就开车上路,由于未经受正规严格的培训,没有正确认识到驾车时的种种要求和规则。对交通规则的不熟悉,驾车技术的不熟练,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祸因。因此,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历来都是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
危害一: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危害二: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危害三:
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连带责任
车主把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使用,不仅仅是无证驾驶人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就连车主本人也要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和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阿勒泰交警温馨提示
无证=无安全
万万不可无证上路
平安出行,文明驾驶
守护道路安全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