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S-2022ZDH-01:关于赛意法第三届职工代表选举的通告

学术   其他   2022-10-14 17:00   广东  

STS-2022ZDH-01

关于赛意法第三届职工代表选举的通告

        根据《工会法》、《深圳市实施<工会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深圳赛意法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意法”)管理层与工会委员会协商决定,已于2015年开始建立赛意法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2015年8月首届职代会通过的《STS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一届,从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日计算。2018年换届组成第二届职代会,2020年经工会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协商一致,第二届职代会延期一年。    

        职代会制度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主要的形式,而且最为重要的《集体合同》、《纪律条例》、《员工手册及人事管理制度》等,须通过职代会进行表决或沟通。赛意法第三版《集体合同》已在第二届职代会任期内完成,于2020年6月经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后备案。

        赛意法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构建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赛意法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赛意法职代会切实履行了其职责和任务。

        为确保第三届职代会换届顺利开展及职代会顺利召开,工会委员会提出了职工代表换届工作方案,根据赛意法的实际情况,赛意法第三届职代会共由121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换届工作方案先行与公司行政协调后,再由工会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协商一致,并同意成立“赛意法第三届职工代表选举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职工代表选举的组织工作。

一、赛意法第三届职工代表选举工作组成员:

组长:彭龙军     (总领各项工作)

副组长:简正荣、李瑶      (协调推进工作进程)

组员:张静怡、刘秋玲、易玲 (组织换届工作开展)

各部门协调员:王小峰、陈晓、周炜、何燕兰、文登群刘丹、吴旅明、莫小青

(在各部门开展职工代表的推选工作,确保各部门内的代表顺利产生。)

二、 职工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1、经充分讨论,决定根据9月30日全公司职工(共4281人,其中含实习生、服务外包人员)的情况,综合考虑员工类别、工作部门、工作年限、工作性质、班次情况,力争保证各类职工代表比例适当,将总共121名职工代表作如下分配,从而确保职工代表的广泛代表性及均衡性。

一线员工职工代表73名(占代表总数60%,其中服务外包人员代表1名)

职员(含生产部门和支持管理部门)职工代表42名(占代表总数35%)

经理作为一个单独群组,其职工代表6名(仅占代表总数5%)

2、生产部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部门后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组,各组人员和员工类别应按指导原则适当分配。分组情况报职代会工作机构备案后开展职工代表选举工作。

三、  职工代表的选举办法(产生方式):

1、根据《深圳赛意法微电子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的规定,职工代表的选举采取填写《推荐表》的形式,由员工本人实名签字投票推选出本选举单位(小组)的职工代表。

2、根据职工代表产生办法规定,推选职工代表的推荐表应有本选举单位(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推选(实名签字),并获得本选举单位(小组)全体职工的过半数同意票,选出的职工代表资格方为有效。

3、在选举前,由选举工作小组的各部门(协调员)将代表名额划分到各个基本选举单位(每个基本选举单位产生1名职工代表)后,由该基本选举单位员工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样本),推选出本单位的1名职工代表。

4、建议每个基本选举单位先经过民主讨论产生最多2位候选人,然后从中选出1人当选职工代表(当选的代表获得同意票数须超过该单位全部员工总人数的一半);若还有员工继续提出其他候选人,也可以在其本人签名后的“其他候选人”方框内填写所推选的候选人姓名(必须为本选举单位的员工)。

5、选出的职工代表应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名单汇总后由职代会工作机构、职工代表换届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一周(7天)后确定。

四、  选举时间:

第三届职工代表选举工作从10月17日开始至10月28日结束,过期仍未选举出的小组将视同弃权。

五、 职工代表名额分配表:(详情请见公示栏张贴通告)

六、  职工代表推荐表(代选票):(详情请见公示栏张贴通告)

七、 选举监督

《深圳赛意法微电子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实施细则(试行)》,经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为保证选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第三届职工代表选举工作组决定设置选举工作监督员,由工会副主席刘秋玲(分机8205,邮箱qiuling.liu@st.com)负责。

八、 公示、履职

本次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职工代表资格经职代会工作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于公示期结束后生效,将代表全体职工接替第二届职工代表继续履行职责。职工代表任期与职代会届期一致。


特此通告。

       深圳赛意法微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赛意法微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深圳赛意法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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