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政务   2024-11-14 17:04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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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人民防空工作的监督,11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骥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围绕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我县落实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


座谈会后,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我县新福天地地下商业街和县指挥通信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对人防工程建设、指挥通信、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促进了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给予肯定。对人防设施配备、人防队伍建设、人防宣传教育普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开展人民防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防空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参与人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专业化培训,提高人防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定期进行演练;要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和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严把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关;要不断完善人防工程设施,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战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一法一条例”在我县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座谈会和检查。

信息来源: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 | 曲彤彤

责编 | 王悦

监制 | 张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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