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政务   2024-11-25 20:53   黑龙江  

集 贤 微 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预报,受高空冷涡和地面低压共同影响,预计25日夜间—27日夜间,我市西部雨夹雪转中到大雪(过程累积量:14~23毫米)、东部雨夹雪转中雪(过程累积量:10~15毫米),降雪集中时段为26日白天到夜间,预计西部降雪量8~15毫米、东部降雪量5~8毫米,新增积雪深度4~8厘米。另外,全市大部分地区降温9~12℃,伴有6~7级阵风。此次雨雪天气过程相态复杂,将对交通出行产生不利影响。

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黑气指发〔2024〕7号)要求和《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双政办规〔2021〕9号)重大气象灾害(暴雪)应急响应级别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25日18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政府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特别是降雪重点地区要根据天气变化及当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科学研判,启动相应等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特此通知。



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4年11月25日     

编辑 | 曲彤彤

责编 | 王悦

监制 | 张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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