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整治】驾驶报废车侥幸上路 兴海交警精准打击

政务   2024-11-21 10:25   青海  

报废车上路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但仍有部分司机存在侥幸心理

驾驶报废车违法上路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

   那就大错特错了!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1月20日,兴海县交警大队紧盯冬季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14时50分许,大队民警收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信息:一辆号牌为青EK3130的轻型普通货车信息异常。接到预警信息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民警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在河卡收费站将该报废车辆查获。经查,该车因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班马某某对自己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班马某某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而其所驾驶的机动车也被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海南交警温馨提示


   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一定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司机朋友们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以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来源 /兴海交警

青海海南州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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