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贵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营运车、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逆行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无证驾驶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2024年11月7日23时35分许,贵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227线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期间,在对一辆甘A40**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陈某某迟迟未能拿出驾驶证,经过检查发现该车辆属于营运车辆,且经系统核查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 /贵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