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1351”模式 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

民生   2024-11-08 17:54   甘肃  

  平凉市全面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探索打造“一条主线、三项制度、五点融合、一体考核”的“1351”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模式,切实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水平,推进未成年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条主线”为引领

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制度化


  坚持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为主线,把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确保法治副校长制度全面推行、落地见效。先后印发《平凉市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程序、任职培训、工作职责、制度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召开全市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压紧政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各方责任,推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积极响应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鼓励支持公检法司‘四长’加入法治副校长队伍”的号召,在全省率先由公检法司“四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示范带动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加入法治副校长队伍,营造了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项制度”为抓手

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常态


  健全法治副校长聘任制度。全面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严格法治副校长的选聘条件和方式,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按照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的目标任务,配足配齐法治副校长。目前,全市1321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配备实现全覆盖。推行每月进校园制度。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校园安全整治、问题学生心理辅导矫治等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采取学校“点菜下单”,法治副校长“精作配送”的“菜单式”服务模式,精准对接师生的法治需求。落实法治进课堂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规划,突出课堂主阵地作用,优化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等课程内容设置,落实好中小学法治教育“135”常态化学习机制。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学校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五点融合”为驱动

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实效化


  把实职化履职作为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根本要求,全力推动法治副校长知责尽责,将各项职责有机融合起来,深度参与校园治理,让法治副校长有“名”更有“实”。以法治教育为基本点。法治副校长扎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参与制定学校年度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充分利用“送法进校园”、开学“法治第一课”、校园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等形式,推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活动3000多场次,开展“两法一条例”主题宣传、法治辅导、“以案释法”等主题教育活动4000多场次。以学生保护为着力点。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落实,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健康咨询、帮扶救助、成长指导等服务,深化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儿童之家等阵地建设。深化“结对帮扶·爱心平凉”工程建设,开展法治副校长“一人一策”关爱帮扶,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以安全管理为突破点。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校园安全管理、日常信息掌握、定期进校走访等工作,配合学校认真排查家校之间、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全面排查校舍、用电、食堂、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学校周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有效化解校园安全风险。以预防犯罪为支撑点。指导学校加强预防犯罪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不良行为学生管理教育台账,对容易诱发未成年学生犯罪的场所、人员,及时通过提醒告知、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整改纠正,设置法治副校长信箱,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开展校园欺凌排查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教育惩戒,严厉打击欺凌、抢劫、敲诈勒索等侵害学生权益的违法行为,防止发生“视线外”的校园欺凌。以依法治理为延伸点。指导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协调处理涉校涉生纠纷矛盾,参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拓展学生学法用法载体,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建设为带动,加大未成年人普法产品供给,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高标准建立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80个、青少年模拟法庭3个,创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

“一体考核”为保障

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规范化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平凉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的对象、内容、机制、时间、方式、结果运用,将法治副校长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等职责一体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通报表扬、推荐先进。通过考核评价倒逼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制度优势,确保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 | 平凉市司法局
审核 | 甘肃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组织宣传处
编辑 | 甘肃省司法厅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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