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日照市新闻办召开日照市森林防火新闻发布会,介绍《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的主要内容及我市防火工作相关情况。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二)禁火范围
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墓地)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三)禁火内容
1、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吸烟、焚烧秸秆、野炊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2、实施文明祭祀“零火警”,全面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3、进入禁火区域旅游休闲及从事农事活动的车辆和个人,应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坚决消除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
4、在禁火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及林区内居民、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管理。
5、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有序建设林火阻隔系统,依法依规开设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完善森林消防水源。严禁破坏或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
6、森林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护林员要坚守岗位,配齐人员,巡山护林。
7、森林防火重点村要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的管理,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充分利用“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宣传防火知识,林区、景区进山入口要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及防火警示旗、警示牌。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各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森林防火监管职责。各区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组织开展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照市森林火灾报警(举报)电话:119、12119。
我市是全省13个森林防火重点市之一,现有6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县、功能区(东港、岚山、莒县、五莲、高新区、山海天)。全市森林面积177.48万亩,重点森林防火区域面积88.36万亩,共有大小山头4358座,森林防火重点山系46座,全市重点森林防火乡镇41个、重点防火村539个,国有林场1个。
问:日照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在森林防灭火工作当中,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在实践当中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公安机关承担哪些职责?
答:野外违法用火的处罚措施是非常明确且严格的:
1.《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法》第115条规定,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构成失火罪。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将公安机关列为监管部门,明确“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就是通常所说的“4+4”工作职责。
禁火期内,各级公安、消防、行政执法部门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所以,呼吁广大群众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坚决不在林区野外违法用火,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问:面对复杂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作为应急管理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措施高效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答:为高效应对处置森林火灾,应急管理部门部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进入防火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启动成员单位联合值守。全市各级森防队伍前置驻防,全时保持临战状态,不间断带装巡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打小、打了。迭代升级81个高空瞭望监测探头,继续发挥309处高清森林火灾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和651处低杆监控和语音提示装置作用,滚动监测火源信息,不断提升“早发现、早预警”能力。
二是加强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今年来,完成全市37个山系和1个国有林场火灾扑救方案修订工作,实现了重点山系“一山一预案”,制定了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火情)现场处置明白卡,明确关键要素,优化处置流程,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实战化为牵引,聚焦队伍集结、指挥合成、通讯保障、协同作战四个方面,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实战演练和双盲拉练78次,拉动队伍8000余人次,全面提升扑火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计划进入防火期后,继续开展不预先通知演练时间、地点和演练内容的“双盲”演练,检验和提升森林防火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准备。对超高压水泵、串联水泵、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工作开展检查维护,对破损的装备及时维修和更换,并添加充足油料,随时保持战备状态。今年来,突出基层以水灭火能力提升,加大灭火装备建设,不断推进水源上山工程建设,配备高山水泵(扬程400米)3台,新增储备灭火水桶9.7万个。
四是科学高效应对处置火情。始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坚定不移抓好火情早期处置,一旦发现火情,重兵投入、因地制宜、高效扑救。同时,加强地面灭火与空中灭火配合协作,防范发生“过夜火”。火灾处置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安全要求(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士不打,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悬崖陡坡深沟窄谷等不利地形不打),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人民群众,全力做好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问:针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形势,作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采取哪些“防”的措施?
答:在“防”的方面,当前重点采取三个方面措施:
一、健全预防隐患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前期,我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林长、网格长、微网格员具体包保的山场、林区范围和四至的工作责任。根据发布的森林火险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组织了相应的各级林长、防火责任人员、网格员进行预警响应和巡林防火,确保全市1404名微网格员都能了解、熟知责任区域内的防火重点任务,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二是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假日期间,要求全市1793名护林员全员上岗,巡查员、值班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7个专项督导检查组、2个联合督导组和2个日常检查组,在防火期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区县、国有林场进行不间断、全覆盖森林防火督导检查,确保“把住路、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二、盯紧重要区域和关键部位。在重要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实行增设防火检查站,安排专人值守,严格收缴火种。对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实行严看死守。对在林区活动的特殊群体要求落实专人看管,降低引发火灾的风险。
三、加强野用火源管理力度。严查火灾隐患,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通过找问题、建台账、抓整改,将隐患和问题切实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冬至、春节、元宵节前后、清明节等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集中时段,以及历年火灾高发区、林村交错处、自然保护区等关键部位,采取增设临时防火人员等措施,努力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