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晚8时许,休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报警称,在休宁县五城镇龙湾村,一位老人躺倒在路旁,头部流了很多血,不清楚是自己摔倒还是被车撞了。
现场位于G237国道五城镇龙湾村路段,当晚月黑风高,能见度很低,没有目击证人,路面上无任何车辆撒落物及其他有价值的线索。附近农户家一处很远的视频监控模模糊糊地显示出,是一辆疑似电动三轮车撞的人,但夜色中根本就无法看清车辆特征和驾驶人样貌。
由于电动(燃油)三轮车在农村地区使用极为普遍,不及时找到突破点无疑将会是大海捞针。民警连夜通过临近公共视频进行反复筛选甄别,确定嫌疑车辆驾驶位上坐着一男一女俩人,分别戴着蓝色及红色头盔。
次日上午九时许,民警在屯溪区某小区内查获嫌疑人吴某某。
起初,吴某某目光闪烁、装傻充愣,试图蒙混过关、逃避责任。直至其妻子下楼后的第一句话说出“我们就是刮了她一下,没有撞到她”,吴某某才心虚地低下了头,承认车把手“刮了一下”。
肇事者吴某某虽已年近七旬,但仍将承担伤者的经济赔偿以及受到法律的严惩。目前,受伤老人仍在抢救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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