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骥才
对于一些作家,故乡只属于自己的童年。它是自己生命的巢,生命在那里诞生,一旦长大后羽毛丰满,它就远走高飞。但我却不然,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我太熟悉一次次从天南海北甚至远涉重洋旅行归来而返回故土的那种感觉了。只要在高速路上看到“天津”的路牌,或者听到航空小姐说出它的名字,心中便充溢着一种踏实,一种温情,一种彻底的放松。
我喜欢在夜间回家,远远看到家中亮着灯的窗子,一点点愈来愈近。一次一位生活杂志的记者要我为“家庭”下一个定义。我马上想到这个亮灯的窗子,柔和的光从纱窗中透出,静谧而安详。我不禁说:“家庭是世界上惟一可以不设防的地方。”
我的故乡给了我的一切。
父母、家庭、孩子、知己和人间不能忘怀的种种情谊。我的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无论是咿咿呀呀地学话还是一部部十数万字或数十万字的作品的写作;无论是梦幻般的初恋还是步入茫茫如海的社会。当然,它也给我人生的另一面,那便是挫折、穷困、冷遇与折磨以及意外的灾难。比如抄家和大地震,都像利斧一样,至今在我心底留下了永难平复的伤痕。我在这个城市里搬过至少十次家。有时真的像老鼠那样被人一边喊打一边轰赶。我还有过一次非常短暂的神经错乱,但如有神助一般被不可思议地纠正了回来。在很多年的生活中,我都把多1角钱肉馅的晚饭当作美餐,把那些帮我说几句话的人认作贵人。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困境中,我触到了人生的真谛,从中掂出种种情义的分量,也看透了某些脸后边的另一张脸。
写到这里,很担心我把自己的那些不幸强加给命运和生活,错怪是故乡给我的。我明白,在那个灾难没有死角的年代,即使我生活在任何城市,都同样会经受这一切。因为我相信阿·托尔斯泰那句话:在我们拿起笔之前,一定要在火里烧三次,血水里泡三次,碱水里煮三次。只有到了人间的底层才会懂得,惟生活解释的概念才是最可信的。
然而,不管生活是怎样的滋味,当它消逝之后,全部都悄无声息地留在这城市中了。因为我的许多温情的故事是裹在海河的风里的,我挨批挨斗就在五大道上。一处街角,一个桥头,一株弯曲的老树,都会唤醒我的记忆,使我陡然“看见”昨日的影像。它常常叫我骄傲地感觉到自己拥有那么丰富又深厚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全装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里。
更何况,这城市的数百万人,还有我们无数的先辈,也都把他们的人生故事书写在这座城市中了。一座城市怎么会有如此庞大的承载与记忆?别忘了——城市还有它自身非凡的经历与遭遇呢!
最使我痴迷的还是它的性格。这性格一半外化在它形态上,一半潜在它地域的气质里。这后一半好像不容易看见,它深刻地存在于此地人的共性中。城市的个性是当地人一代代无意中塑造出来的。可是,城市的性格一旦形成,就会反过来同化这个城市的每一个人。我身上有哪些东西来自这个城市的文化,孰好孰坏?优根劣根?我说不好。我却感到我和这个城市的人们浑然一体。我和他们气息相投,相互心领神会,有时甚至不需要语言交流。我相信,对于自己的家乡就像对你真爱的人,一定不只是爱它的优点。或者说,当你连它的缺点都觉得可爱时——它才是你真爱的人,才是你的故乡。
家乡把它怀抱里的每个人都养育成自己的儿子。它哺育我的不仅是海河蔚蓝色的水和亮晶晶的小站稻米,更加上它斑斓又独异的文化。它把我们改造为同一的文化血型。它精神的因子已经注入我的血液中。这也是我特别在乎它的历史遗存、城市形态乃至每一座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的缘故。我把它们看作是它精神与性格之所在,而绝不仅仅是使用价值。
我知道,人的命运一半在自己手里,一半还得听天由命。今后我是否还一直生活在这里尚不得知。但我无论到哪里,我都是天津人。不仅因为天津是我的出生地——它绝不只是我生命的巢,而是灵魂的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