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米林!

文摘   2024-12-31 08:04   西藏  

今天2024年12月31日

 早安·米林


 米林要闻 

米林市召开“三大节日”慰问退休干部职工

座谈会

近日,米林市召开2025年“三大节日”慰问居住巴宜区退休干部职工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多吉扎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白珍,市政协副主席西热江才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冬主持会议,居住在巴宜区退休干部职工50余人参加。


消息动态


丹娘乡:

中共米林市委党校赴丹娘乡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近日,中共米林市委党校老师赴丹娘乡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和党纪学习教育送教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全乡党员干部职工、丹娘乡中心小学教师等40余人参加。



扎西绕登乡:

召开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迎检工作会


为迎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工作,近日,扎西绕登乡组织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乡党委书记杜军主持,各村包村领导、农牧服务中心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对迎检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卧龙镇: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单嘎努觉村开展空巢留守老人助餐点

调研工作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关爱老年人的政策号召,扎实推进民生保障工作,近日,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行深入单嘎努觉村,对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好助餐点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羌纳乡:

岗嘎村:年终积分兑换 让爱循环播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建设内生动力和乡村治理新活力。近日,岗嘎村结合实际积极开展12月份岁末积分兑换活动,让村民以荣誉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以小积分兑出乡村振兴新动能。


里龙乡:

交通安全进乡村 共“话”安全零距离


近年来随着我村外来施工单位的增多,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剧增,各类大型施工车辆也日益增多,恰逢寒假,辖区内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为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德吉新村第十三批驻村工作队邀请米林市交警大队开展道路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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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禁火的命令

米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禁火的命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 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和《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冬季至2025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的命令》(藏政发(2024)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米林市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禁火时间

从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5月31日,其中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

二、森林草原防火区范围

米林市境内所有的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林(牧)区边缘外 50米范围。

三、禁火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二)禁止在禁火区域吸烟、烧荒、烧灰积肥、烧秸秆、烧圾、生火取暖、玩火、野炊烧烤、明火照明、烧木炭、狩猎、烧火驱兽、丢弃烟头、祭祀、煨桑、燃放鞭炮等行为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用火行为。

(三)禁止未经审批在禁火区实施爆破、焊接及工程施工等存在火灾风险的施工作业。

(四)凡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森防靠前驻防站和森防卡点的检查,做好登记入山和出山,凡阻拦、妨碍检查工作的,按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处理。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被监护人携带火源单独进入禁火区。

(六)森林、林地(国有林区)的管护(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管护(经营)范围内的森林、林地(国有林区)防火责任。

(七)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八)禁止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四、责任追究

(一)违反本禁令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米林市林业和草原局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禁令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以上禁令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党政纪责任;未成年人和痴、果、精神病患者等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及其监护人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及时拨打森林草原火警或米林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进行报告。

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12119

森林草原防火值班电话:0894-5452119

来源 | 米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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