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书之法,在乎一心,心能转腕,手能转笔。手不主运而以腕运,腕虽主运而以心运。
以上为清朝的宋曹在《书法约言》的论述,其大意如下:
学习书法的方法完全在于一种思维意识,意识能够指挥手腕转动,手又能转动毛笔。
手不是运笔的主要部位,而是用手腕来运笔。虽然手腕是主要运笔的的部位,但还是要靠人的意识来指挥毛笔的运转。
欧阳修说过,当使指运笔而腕不知。
书法就是用手指来写的,不关手腕的事儿。
人类手指的感觉是相当灵敏的,而且还可以完成很多精细的操作。
对于书法来说,用手指头拿着笔去完成书写,是最简单,最方便,最自然的选择。毛笔书写的力量,用手指和手掌就足够了,而手腕只是在书写过程当中跟着动而已。
宋曹的理论却认为,写字的手不是主要运笔的部位,主要运笔的是手腕。通过手腕的运动来带动手指的运动,这就相当于是说,用笨的来指挥灵活的。
他的这种说法是怎么来的呢?显然是清朝人受到了元朝和明朝的五指竖执笔的影响,认为这样拿笔是天经地义的。
而用五个指头竖起来拿笔就只能手腕动,手指头和手掌是僵硬的,没有多少活动的空间,运转起来非常地不灵活,书写也很不方便。
所以,最后归根到底,还是清朝人接受了伪传统书法的教育,认为五指竖执笔是理所当然的执笔方法,从来就没有在实际运用中思考过,这种拿笔方法这么的不舒服,不顺手,不方便,怎么还要这样拿笔呢?这就是元明清绝大多数人写字的人,固有的习惯性盲从所造成的结果。
本期共汇集《钟王书法》续真书千字文共十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