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多所高校接连公告对部分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对2名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
9月19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发布《法学院关于对2名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公告中提到,根据相关规定,国际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一)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二)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七)未按学校规定缴交学杂费等。
公告中提到,被退学处理的两名国际学生,一人系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未按学校规定缴交学杂费;另一人系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今年以来已有多所高校
发布对部分国际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中央财经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给予24名同学退学处理
今年4月9日,中央财经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发布关于给予沙里夫等24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退学原因系“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合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对33名国际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今年7月19日,合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发布《关于拟对33名国际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公告》。
公告称,为严肃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合肥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法》(院行政〔2018〕274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经校国际学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拟对该校33名国际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云南民族大学国际学院:
对28名学生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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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人民网、江苏新闻、青春浙江
编辑:莫晓兰
校对:王国栋
校审:余运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