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地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结合烟花爆竹非法制贩规律特点,深入开展清查整治。公安机关牵头,统筹市应急、市监、交通、供销社等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及“九江志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对我市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零售网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启动通道查缉,查处了一批烟花爆竹非法存储、销售行为。
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批发企业65家次,零售(店)点2536个次,发现隐患1076处,整改完成989处;排查从业人员、前科人员562人次,危货运输企业9家次,启动治安卡点9个。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烟花爆竹案件139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132起。联合检查中共收缴过期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422张,共吊销经营许可证20张,查缴烟花爆竹成品9739(件)箱。修水县、庐山市、武宁县开展集中销毁行动,分别销毁以往囤积的非法烟花爆竹13000余件、1000余件和1500余件。
各地把宣传工作置于突出位置,充分利用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深入社区、村组、企业小区等场所张贴《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
全力保障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熊逸晖
审稿:段琳娜
核发:汪秋平
素材来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