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双月行动”
第三次行动已打响!
九江市公安局
精心谋划、统筹部署、协作联动
强力推动专项行动高效开展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近日,濂溪区周岭派出所联合姑塘镇开展清查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有人私自在濂溪区姑塘镇广桥村神龙家具厂内一仓库内非法储藏烟花爆竹,经应急部门评估,该储存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有发生较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隔天,办案民警就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虞某抓获,并对该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3700余箱,目前周岭派出所已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扣押的烟花爆竹已移交应急部门处置。
近日,八里湖新区鹤湖派出所对辖区涉烟花爆竹线索进行集中收网,查获烟花爆竹30余箱,共受理行政案件三起,抓获违法嫌疑人4人,目前,该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近日,九龙派出所民警辅警在怡庐苑小区清查时,发现张某某在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4件。经查,张某某存储爆竹的地方未取得危险物质存储资质,并且周围有其他居民居住,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目前,张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近日,彭泽黄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沈某驾驶私家车贩卖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核查,发现沈某并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经查:沈某购入了500余件烟花爆竹存放于未装修的民房内,准备销售盈利,但其并不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存储的场所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目前,警方已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扣押,违法行为人沈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共青城市茶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可疑,民警随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司机张某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运输各式烟花到富华公园进行零售,经现场清点共计305件,张某未开始销售就被民警查获。张某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十条对张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对张某305件烟花予以收缴。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巨大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质量没有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大量堆放在狭小空间里的烟花爆竹,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爆炸也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四、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安全隐患极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张 晓
审稿:段琳娜
核发:程 俊
素材来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