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干部职工们:
你们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一项惠民工程,参保门槛低,不论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参保;参保人员患病后在门诊及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特别是罹患重大疾病的,能有效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请全县干部职工动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亲友尽快缴纳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2024年9月至12月底,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
从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设置参保后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自2024年9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扩大至其本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钦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为已办理共济授权的近亲属,代缴其参加广西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衷心感谢全市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和参与!
灵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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